四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意义重大。两用物项具有军民两用的特性。该清单明确了受到出口管制的各类物项范围,涵盖了从特定的技术、设备到相关材料等多方面内容。这一举措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防止两用物项被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国际和平与稳定的目的。在国际环境日益复杂的当下,它能有效管控敏感物项的流出,确保我国在国际贸易、外交等多领域的战略安全利益,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在履行国际义务、加强防扩散出口管制方面的积极态度。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公告2024年第51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见附件1),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同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号(《关于对磷酸三丁酯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等11个公告(见附件2)废止;商务部、国家密码局、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所附《商用密码出口管制清单》及商用密码出口许可程序相关内容不再适用。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pdf
2.自2024年12月1日起废止的公告.pdf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密码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