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超市2瓶过期啤酒被罚2万事件》
近日,河北一家超市因2瓶过期啤酒面临2万罚款引发关注。这一事件触动了大众敏感的神经,许多人对罚款金额表示惊讶。市监局随后作出回应。这一罚款决定是基于相关食品安全法规的规定,其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的食品安全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虽然仅仅是2瓶过期啤酒,但这背后反映出的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严格态度。超市存在管理上的疏忽,而法规的执行旨在以儆效尤,促使商家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从进货到销售全流程严格把控,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月14日,据澎湃新闻消息,邯郸市民申书芬反映,其经营的超市莫名出现两瓶过期啤酒,市监部门作出“没收一瓶、罚款两万”的处罚。
申书芬及其代理律师不满该处罚,认为属于小错重罚。
对此,魏县市监局人员表示,已召开听证,将沟通决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