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朱从玖受审,他被控受贿达1.05亿余元,这一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朱从玖身处重要职位,本应秉持廉洁奉公的原则为人民服务。然而,如此巨额的受贿指控,反映出其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这一案件彰显了我国坚决打击腐败、维护法治公正的决心。在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无论官员身处何种高位,一旦涉及腐败行为都将接受法律的审判,这也警示着其他公职人员要清正廉洁,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
2024年9月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受贿一案。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朱从玖利用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朱从玖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朱从玖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朱从玖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