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实施,这一举措意义深远。该条例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它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权益的高度重视,确保退役军人在服役结束后能顺利回归社会并得到妥善安置。从就业安置来看,明确了不同情况退役军人的就业渠道与相应保障,有助于激发他们投身地方建设的热情。在待遇保障方面,也作出合理规定,使退役军人在生活、医疗等多方面有所依托。这一条例的实施,对提升退役军人的归属感、推动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妥善安置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条例》共11章9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安置工作机制。强调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军地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
二是统筹安置方式,确定安置待遇。明确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义务兵的安置方式,规定各类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和相对应的安置待遇。
三是规范移交接收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区分退役军官和退役军士、义务兵分类分批下达。退役军人安置地按照服从工作需要、彰显服役贡献、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原则确定。完善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的移交流程。
四是鼓励就业创业,加强待遇保障。要求军地开展退役前后技能培训,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明确军人退出现役后依法享受相关待遇保障。军人退出现役时,军队按照规定转移军人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