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罂粟烫火锅:女子被判刑》
在一个令人震惊的事件中,一女子竟种植了900余株罂粟。罂粟是制取毒品的主要原料,同时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如吗啡、蒂巴因、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在我国被严格管制。而该女子却违反法律种植如此大量的罂粟,其目的竟是用于烫火锅,这种无知且危险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红线。最终,她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判处相应的刑罚。这一事件警示人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切勿因一时的无知或错误观念而酿成大错。
明知是罂粟种子,为了烫火锅吃而在自家楼顶种植出900余株,一名女子获刑。近日,贵州台江法院巡回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1、基本案情
张某某平时酷爱吃火锅,2023 年 10 月,张某某将从其父亲(已过世)处得到的疑似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家楼顶,以待下火锅而食用。2024 年 2 月,台江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并依法进行搜查,共在张某某家楼顶查获疑似罂粟原植物共计900余株,台江县公安局依法将疑似罂粟原植物进行扣押并提取样品送检。经鉴定,张某某种植的疑似罂粟原植物检出可待因、吗啡等成分。2024年4月1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提起公诉。
2、法院审理
台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非法种植罂粟900余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并综合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依法作出判决。
3、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官在此提醒: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均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群众要提高辨识能力,发现身边有种植罂粟的,应当立即到有关部门举报。同时,要从自身做起,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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