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用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这一事件彰显了法治社会打击腐败的坚定决心。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违背公职人员应有的廉洁性和职业道德。检察机关发挥其职能作用,通过严谨的证据收集、审查等工作,将涉嫌受贿的王用生送上司法审判的轨道。这不仅是对违法犯罪者的追究,更是向社会传递出无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犯法律红线,都必将受到法律惩处的强烈信号,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记者今天(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用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用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