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对总”在线诉调为台企化解纠纷,是一项极具意义的举措。在两岸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台企在运营过程中难免会遭遇各类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平台打破传统的地域和时间限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起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通道。这一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汇聚专业的调解力量,能够快速响应台企的诉求。通过在线的方式,不仅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还以公正、透明的流程处理纠纷,为台企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力地促进了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稳定发展。
日前,某建工A公司与某台资B置业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同年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2023年判决生效后,B公司服判息诉,但因外汇管理问题导致资金难以在短时间内到账,一时无法按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面临着即将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境况,遂请求依托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开展执行前和解。
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运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通过“总对总”平台在线委派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进行“线上+线下”联动调解,最终成功实现执行前和解。
据介绍,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台办联合建立的“总对总”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2021年以来,福州市中院、福州市委台港澳办积极协同联动,全力推进落实,全市14家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和27名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不断探索涉台案件“执行前和解”新模式,为涉台司法高质量、高效益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案例点睛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省、设区的市以及台湾同胞投资相对集中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台商投诉、求助协调 机构。台商投诉、求助协调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二)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处理投诉事项;(三)对求助事项提供帮助。(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陈葳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