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积极推进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致力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与业主权益保障。在今年,更是明确目标要培育30个以上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这一举措有着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方面,它能够规范物业公共收益的管理与使用,防止公共收益被不当侵占或乱用。另一方面,通过打造示范小区,可以起到引领和带动的作用,让更多小区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整个福州地区的物业公共收益管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从而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近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2024年全市深化推进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物业企业工作部署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的整治内容,除了往年的“公共收益收支不公开、不公示,公示内容虚漏假”,还增加了“物业公司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管理用房用途”问题和“物业公司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资金转存不规范”等问题。
目前,全市物业企业正深入开展自查,形成自查自纠台账。在5月31日前,企业需将自查结果,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物业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并可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物业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将进入交叉督导阶段。该阶段由福州市房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在上半年开展交叉督导,形成交叉督导报告。同时,市房管局还将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在第三季度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每次督导要有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于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房管部门将及时约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予以信用扣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推动示范引领,今年全市将培育30个以上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其中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将培育不少于5个,长乐区、福清市培育不少于2个,其余县区培育不少于1个。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实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达到100%,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专户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达到100%。(记者 赖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