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年度第七次土拍公告:16幅超700亩土地》
福州发布了年度第七次土拍公告,此次土拍规模引人注目。16幅地块,面积超700亩,这一举措将对福州的城市发展产生多方面的深远影响。从房地产市场来看,新地块的推出有望增加房源供应,影响市场供需关系。对于城市建设而言,这些地块的开发将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推动区域基础设施的完善。同时,也会吸引众多房地产企业参与竞拍,激发市场活力,不同企业的参与可能会带来多元化的建筑风格与开发理念,为福州的城市风貌注入新元素。
福州新闻网11月3日讯(记者 李琪)11月3日上午,福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网站发布四城区2023年第七次土地出让公告,共出让16幅地块,总面积达700.5亩,涉及晋安区、鼓楼区、仓山区,起拍总金额达123.14亿元。本次拍卖将于11月28日上午9:00在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
地块具体信息如下:
宗地2023-54号,晋安区晋安中路东侧、福新支路北侧出让地块,面积33883平方米(合50.8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22.98亿元。该地块鼓励建设立体生态住宅。
宗地2023-55号,晋安区罗汉山路与玄南岭路交叉口西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I-3-1地块,面积19004平方米(合28.5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60米以下,起拍价3.67亿元。
宗地2023-56号,晋安区玄南岭路东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J-3-1地块,面积7690平方米(合11.54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80米以下,起拍价2.38亿元。
宗地2023-57号,晋安区西园路西侧,楼铺路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K-25地块,面积32016平方米(合48.02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11.51亿元。
宗地2023-58号,晋安区洋下河东侧,涧田路西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K-3地块,面积60753平方米(合91.1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20.84元。
宗地2023-66号,晋安区洋下河东侧,涧田路西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K-2出让地块,面积29285平方米(合43.93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80米以下,起拍价5.78亿元。该地块可建住宅部分全部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对接价17066元/平方米;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应符合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标准,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晋安区政府实施监管;该地块配建的社区服务中心由晋安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7376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23-67号,晋安区居住主题公园西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J-02出让地块,面积7808平方米(合11.71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限高24米以下,起拍价1.53亿元。
宗地2023-68号,晋安区王厝路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J-17出让地块,面积8435平方米(合12.65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限高24米以下,起拍价1.64亿元。
宗地2023-64号,鼓楼区屏西路东侧,屏西小区旧改出让地块三,面积6044平方米(合9.07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50米以下,起拍价1.44亿元。该地块可建住宅部分全部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对接价17560元/平方米;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应符合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标准,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由鼓楼区政府实施监管;配建商业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29667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23-59号,晋安区涧田路东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7出让地块,面积33236平方米(合49.85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12.42亿元。
宗地2023-60号,晋安区桂山村,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23出让地块,面积20642平方米(合30.96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60米以下,起拍价5.58亿元。
宗地2023-61号,晋安区桂山路东侧、沁园支路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21出让地块,面积29983平方米(合44.97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80米以下,起拍价8.07亿元。
宗地2023-62号,晋安区沁园路东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16出让地块,面积30076平方米(合45.1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60米以下,起拍价7.81亿元。
宗地2023-63号,晋安区桂山路东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8-2地块,面积27032平方米(合40.55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7.49亿元。
宗地2023-65号,晋安区桂山路东北侧,新店东片区改造项目M-8-1出让地块,面积31237平方米(合46.86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限高100米以下,起拍价4.8亿元。该地块可建住宅部分全部建设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对接价17066元/平方米;建设的安置型商品房应符合福州市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标准,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晋安区政府实施监管;该地块配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由晋安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7376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23-69号,仓山区福湾路与南三环路交叉口西南侧,建新花卉市场出让地块,89879平方米(合134.82亩),土地用途为商业(批发市场)、商务用地,限高50米以下,起拍价5.2亿元。该地块须自持除回购部分外的3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商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由仓山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597元/平方米回购,项目总平及建设方案(位置、结构、户型面积及配套设施等)须事先征得回购方书面同意;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仓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履约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