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被提起公诉,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这一事件反映出反腐倡廉工作在司法系统内部深入推进的决心。受贿行为严重违背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要求,损害司法公正与公信力。数额特别巨大的受贿不仅体现出其自身廉洁防线的崩塌,也暴露出可能存在的权力滥用与监管漏洞。司法部门本应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防线,这样的腐败行为必须得到严惩,这一事件也警示着公职人员要坚守廉洁底线,同时也表明法治社会绝不容许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记者今天(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志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志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