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这一事件彰显了法治社会依法惩治腐败的决心。受贿行为严重违背公职人员的廉洁操守,损害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和公诉机关,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展开调查与审查起诉工作。这一举措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犯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它也向社会传递出积极信号,即对腐败行为零容忍,通过司法手段不断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记者今天(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李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勇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总裁、执行副总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