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首批认定的4家企业》
在福州高新区的发展进程中,首批认定的4家企业犹如闪耀的新星备受瞩目。这一认定具有深远意义,是对这4家企业在各自领域表现的高度认可。它们或许是科技创新领域的佼佼者,凭借前沿的技术研发成果脱颖而出;或者在新兴产业方面有着独特的发展模式与潜力。这4家企业的脱颖而出,不仅为自身赢得了发展的新机遇与更高的知名度,同时也将成为福州高新区的示范典型,激励更多企业积极进取,在推动高新区的整体发展进程中发挥积极而重要的引领作用。
为支持和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带动同行业、同类型经营主体实现更好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开展2024年度福建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工作。经自主申报、部门推荐、材料审查、征求意见、拟认定公示等程序,福建省首批认定892户“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其中,福州高新区有4户个体工商户被认定为“名特优新”。
福建省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福州高新区获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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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将聚焦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以及突出诉求,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不断增强政策供给的精准性、针对性。制作《福建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风采录》,加大对各地“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艰苦创业、诚信经营相关事迹的宣传力度,鼓励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创业经历分享会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吸引和激励广大个体工商户向着“名特优新”的目标努力。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政策问答
Q:
什么是“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A:
“名特优新”是个体工商户群体中发展质量好、经营特色鲜明、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代表,是个体工商户中的佼佼者。
1.“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等。
2.“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4.“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Q: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怎么产生的?
A:
个体工商户“名特优新”分类培育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与、择优认定、公正公开的原则。“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有两种产生方法,即自主申报和部门推荐。
1.自主申报:每年8月“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开始后,有申请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填报有关材料,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对拟认定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走访核实等相关工作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标注具体分类。
2.部门推荐:对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退役军人创业者、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信息可以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https://www.gtgsh.com/)进行查询。
Q:
全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标准一样吗?
A:
由于个体工商户地区特色、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差异都非常大,对“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具体认定标准,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为单位制定,并对外公示。
符合以下基础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才有资格被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1.在分型中属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这个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2.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已经完成信用修复;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Q: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能够享受什么支持政策?
A:
1.对“知名”类个体工商户: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等。
2.“特色”类个体工商户: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安排特色产品展示宣传;给予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参与乡村旅游质量效益提升系列行动及产品线路推广等项目;鼓励和支持参加消费季、美食节活动等。
3.对“优质”类个体工商户:加强对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的传承指导,积极培养新一代传人、匠人;加大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等。
4.对“新兴”类个体工商户:加大互联网经营技能培训力度;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给予流量支持,优化各项服务措施;积极推动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等。
Q:
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后,有效期多久?
A: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是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有效期内,“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培育平台,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要在变更后及时报告。认定部门应当审核信息报告,并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是否继续符合分型和分类基础标准进行确认。对已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认定。
Q: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到期后,可以延续吗?
A:
可以延续。认定部门在分类认定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整体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效期延长3年:一是销售额或者营业收入、缴税、吸纳就业等指标3年内有明显增长的;二是3年内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三是由认定时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提升为“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或者由“生存型”个体工商户提升为“成长型”个体工商户的;四是推荐认定的个体工商户,经推荐部门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