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粮十条”支持粮油生产》
福建重磅出台“粮十条”助力粮油生产,这一举措犹如一场及时雨润泽着八闽大地的农业领域。“粮十条”涵盖多方面的支持,从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增加,让粮农积极性大增,到对粮油生产技术创新研发的鼓励,推动现代化种植技术的应用。在耕地保护方面,通过政策引导确保粮食用地稳定。同时,在粮食加工、储存等环节给予扶持,保障粮油产业链的稳固与高效。这十条政策的出台为福建粮油生产注入强大动力,有望提高粮油产量和质量,增强粮油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为充分调动抓粮种粮积极性,巩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良好态势,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日前出台2025年稳定粮油生产十条措施。
“粮十条”聚焦稳面积、提单产、强政策、增产能的总体要求,从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充分挖掘扩种潜力、全力推动单产提升、持续强化扶粮政策、强化设施装备支撑、提高粮油种植效益、大力发展专业服务、强化防灾救灾减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以及完善工作奖惩机制十个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预计全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7.79亿元,推动完成全年粮食面积1255万亩、粮食产量511万吨、大豆面积52.8万亩、油料面积126万亩的目标任务。
再生稻是福建近年来大力推广的水稻生产方式,去年全省推广面积已超18万亩。今年“粮十条”再次重点支持扩大再生稻生产,提出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安排资金,对再生稻种植户给予每亩20元催芽肥补贴,鼓励县级统筹资金,适当提高补助金额。
为鼓励地方抓粮与农民种粮,“粮十条”配套真金白银,在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中央惠农政策基础上,实施省级粮油规模种植奖补政策。对规模种植早稻并连作晚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奖补200元;对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奖补100元;对粮食生产任务完成好、贡献大的3个县(市、区)省各奖励1000万元。
去年福建全面实施水稻和玉米完全成本政策性保险,今年“粮十条”提出,鼓励各地探索开展水稻、玉米种植收入保险以及大豆、甘薯、薏米等特色粮油作物种植保险,提高粮油生产风险保障水平。(记者 欧阳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