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家药企因合谋推高药价的行为被依法处罚,总计被罚没 2.2 亿。这一事件凸显了药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这些药企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联手操纵药价,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和医疗市场的公平秩序。这种合谋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商业道德的底线。相关部门的坚决打击,彰显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众权益的决心。希望此事件能给其他药企敲响警钟,促使整个医药行业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让患者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获得所需的药品。
近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管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横向垄断协议案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4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三家医药企业在涉案期间合谋推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价格,涨幅达11-21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分割国内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销售市场,维持各自市场份额稳定,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
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三家医药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2997766.22元;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然人,处罚款500000元。其中,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是上海医药下属公司,合计被罚没1.6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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