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子在酒后极度冲动的状态下,多次拨打 110 要求代驾服务。其言语中竟扬言自己拥有“AK47 和 AK48”这种危险武器,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社会安全的巨大威胁。最终,他因自己的酒后胡言乱语和扰乱行为被依法行拘 5 日。这一事件提醒人们,酒后应保持理智,切勿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违法乱纪的举动,同时也彰显了法律对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坚决态度。
“喂,110吗?快来送我回家!”近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团结派出所深夜突然接到一个“特殊订单”。酒醉的大理男子施某在同学聚会散场后,竟将报警电话当作“代驾热线”,连续4次拨打110要求派车接送。
面对民警的耐心劝导,施某不仅置若罔闻,更语出惊人地称,“我有AK47和AK48!”“要炸派出所!”嚣张言论瞬间触发“警报键”,民警立即启动案件调查程序。
男子扬言要炸派出所被行拘5日。图片来源:昆明西山公安
民警迅速行动,查证事实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施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制止了这场荒唐的闹剧。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