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排管中心原主任李全强因违法违纪行为被依法判处 10 年 3 个月的刑期。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反映出对体育领域违法乱象的坚决打击。李全强曾在排管中心的岗位上肩负重要职责,却背离了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其行为严重损害了体育事业的形象和利益。这一案例提醒着广大体育工作者要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坚守法律红线,共同维护体育领域的健康与公正,确保体育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蓬勃发展。
2025年4月7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李全强受贿案,对被告人李全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