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原副省长赵金云,竟大搞家庭式腐败。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职人员应有的廉洁操守和道德底线。他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家庭也卷入其中,形成了恶劣的腐败链条。这种行径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最终,他被开除公职,这是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的严厉惩处,彰显了国家打击腐败的坚定决心,也向全社会传递出反腐倡廉的强烈信号,维护了法治的尊严和社会的清明。
经中共中央批准,国家监委对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赵金云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赵金云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违反组织要求,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要求,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家庭式腐败,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金云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