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因会议室不雅行为视频一事郑重致歉。此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给公司形象带来不良影响。律师指出,视频发布者的行为涉嫌侵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当今信息时代,任何未经授权的传播他人隐私或不当行为的举动都可能触犯法律。安徽铁塔此次致歉体现了其对自身管理疏漏的反思和对公众感受的重视。同时也提醒人们,在面对各类信息时应保持理性和尊重,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违法侵权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环境。
极目新闻记者 沈外
4月24日,中国铁塔安徽省分公司视频会议室出现不雅行为,这一幕被人拍下并传播至网络。“安徽铁塔”发布声明称,经调查,视频中的场景确为其公司某视频会议室。
通报截图
公司连夜召开专门会议,依据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鉴于该事件对公司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决定对涉事员工立即进行停职检查。该公司对由此给社会公众带来的不良影响再次深表歉意,也将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管理。
何人将此事发布到网上,发布视频者是否违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接受极目新闻采访时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将隐私定义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进一步界定了“私密性”的要求,并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的范畴。私人生活安宁是指自然人的生活安定和宁静的权利,包括日常生活安宁、住宅安宁、通信安宁等。
付建认为,虽然视频中的两人在会议室进行亲密行为,但是当事人有合理的隐私期待。未经他们同意被拍摄并传播,完全符合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