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正在深入调查头孢致死风波,其中一个关键问题便是医院为何不做皮试。皮试是使用头孢类药物前的重要安全措施,能有效检测患者是否对该药物过敏。然而,此次风波中部分医院未进行皮试,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许是医护人员疏忽大意,未严格遵循诊疗规范;也可能是工作流程存在漏洞,导致皮试环节被遗漏;亦或是对头孢类药物过敏风险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无论何种原因,这都暴露出医疗体系中存在的隐患,卫健委的调查旨在厘清责任,强化医疗安全意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均规定,头孢菌素使用前无需皮试,但由于诸多因素,是否必须皮试依然困扰着不少医生。
撰文丨凌 骏
责编丨汪 航
19岁女生输头孢过敏死亡一事传来最新进展。据《南方都市报》5月7日消息,涉事医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当地卫健委已经牵头成立调查小组。
综合媒体此前报道,4月15日,该患者因腹痛呕吐前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就诊,在接受头孢注射4分钟后出现不适,随后意识丧失、口吐白沫。4月20日因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家属曾质疑医方在进行头孢输液治疗时未进行皮试。医方则表示,治疗的诊断明确,有使用头孢类药物指征,并无禁忌证。
事实上,《中国感染与化疗杂志》曾于2023年发表了一项涵盖全国4003家医院的调查,发现有2114家医院并无头孢皮试的要求,其中的1391家是在国家卫健委颁布《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2021年版)》(下称《指导原则》)后取消的。
长期以来,头孢皮试因假阴性、假阳性率高,被认为难以准确预测患者是否会过敏。《指导原则》明确指出“不推荐在使用头孢菌素前常规进行皮试”,除非患者既往有明确的青霉素或头孢菌素Ⅰ型(速发型)过敏史,或是药品说明书规定需进行皮试。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儿科主任医师项云告诉“医学界”,《指导原则》的发布是一个“分水岭”,从那以后,除了规定需要做皮试的情形外,该院彻底取消了常规的头孢皮试,“过去我们会给患者进行皮试,但它实际的临床作用不大,更多是为了避免医疗纠纷。”
为何头孢不需要皮试
头孢菌素和青霉素都属于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相关皮试是通过检测患者体内是否有针对该类药物及其代谢、降解产物的特异性IgE抗体,预测Ⅰ型过敏反应的可能性,降低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风险。
但和青霉素不同的是,头孢菌素分解产物尚未完全明确,不同头孢菌素的侧链结构不同,诱发严重过敏反应的发生率存在差异,目前也并无统一的头孢菌素皮试试剂。
项云告诉“医学界”,青霉素皮试有统一的配液标准,但头孢皮试的配液多根据医护人员既往经验,或参照青霉素标准,“加上头孢菌素本身特性,预测准确率很低,皮试结果对于患者是否真的会发生过敏反应,并没有太大的提示作用。”
2004年,日本专家组的一项研究发现,无法找到任何头孢菌素皮试能预测过敏性休克的证据,相比不开展皮试的美国,日本的相关过敏发生率反而更高。
2013年,韩国的一项研究表明,头孢菌素皮试的敏感性和阳性预测值均为0%,意味着研究中相应的皮试结果均为“假阳性”。
这造成的一个现象是,那些本该在头孢治疗中获益的患者,可能因不准确的皮试结果,无法接受更恰当的治疗,并加剧了抗菌药的不合理使用。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感染疾病科副主任医师李璐告诉“医学界”,该院同样在2021年后取消了头孢菌素的常规皮试,“此前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我们对患者使用头孢前都会进行皮试,虽然医护人员了解这么做的临床意义不大,但很多患者的固有观念是必须得做,所以也就一直沿用至新的规定颁布。”
“此外,头孢皮试后的过敏判断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一些护士发现患者皮肤有点发红,就‘谨慎’地定义过敏,导致缩窄了患者的治疗选择。”李璐说。
在儿科领域,这种情况则更为突出。
项云告诉“医学界”,“儿童能选择的抗菌药物种类本身就较少,像四环素类药物、喹诺酮类药物等的使用,都受到限制。而很多‘头孢阳性’的患儿其实并不会过敏,但因为皮试也就不敢用药了。”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要么更换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等,效果较差。若患儿感染情况相对重,就只能上更高阶、无需皮试的抗生素,增加经济负担。”项云说。
《指导原则》明确指出,皮试适应证偏宽泛、皮试操作不规范、结果判读不正确等现象,可能导致过敏反应急救应对不足,浪费医疗资源,延误患者治疗,缩窄抗菌药物选择范围等后果。
2024年,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医护人员发表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皮试管理与成效》,在对该院2019年、2020年、2021年住院患者调查后发现,取消头孢菌素皮试后,不良反应发生率并无变化,但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皮试成本等均显著降低,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医疗机构如何避免严重事件发生?
目前,尽管包括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在内,使用头孢菌素前无需进行皮试已成为共识,但这仍然难以打消所有医护人员的顾虑。
《中国临床药学杂志》2024年发表的一项涵盖56家医疗机构的调查发现,《指导原则》颁布后一年,仍有23家医疗机构在进行头孢菌素皮试。30%的调查对象认为,出于保护医务人员的目的,应该保留常规皮试。
这种情况在基层医院更为常见。项云在下社区医疗机构坐诊时也经常发现,不少医生还坚持保留头孢菌素的皮试习惯,“我和他们说,三甲医院都不做了,为什么你们还在做?他们会认为,那万一碰到过敏了,怎么办?”
医护人员的担忧主要源于潜在的医疗纠纷。对此,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医学界”,在满足《指导原则》以及相关指南、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单纯“未做头孢皮试”并不会归结为医疗机构的过错。
“即便在《指导原则》颁发前,大多判例中医疗机构的责任,也源于其他医疗环节,包括是否询问患者的过敏史,起到告知义务、监护是否做到位、抢救是否及时并符合规范等。”张勇说。
为了及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李璐告诉“医学界”,“医院门诊输液室会至少配备一个在岗护士,巡回监护,尤其针对无法准确回答既往过敏史的患者,会更加注意输液后患者的反应。”
项云同样表示,“对于曾发生其他过敏事件的患儿,评估可能属于高敏体质的,我们也会在输注头孢时更加留意观察。”
据媒体报道,在此次的湖北宜昌市的医疗事件中,家属声称在观看医院监控视频后发现,护士在输上头孢后当即离开,直到路人帮助呼救后,才有医护人员返回现场,认为医院因抢救不及时,导致患者死亡。
张勇认为,现场情况仍有待最终调查结果,但根据《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门诊静脉输液治疗管理,严密监测并及时处理门诊静脉输液治疗的不良反应。《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标准》同样规定,静脉输液过程中,应定时巡视,观察患者有无输液反应。
在张勇看来,因害怕发生医疗纠纷而滥用皮试是“因噎废食”。“医院应该做的,是进一步完善院内相应的诊疗和管理规范,完善病历书写,一方面可以避免严重医疗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即便发生了医疗纠纷,也有充分依据进行举证。”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青霉素还是头孢菌素,事实上皮试的预测作用,也仅限于少数药物引发的IgE介导的Ⅰ型过敏反应,对非IgE介导的迟发型过敏反应无预测价值,无法完全规避过敏风险。
“头孢引起的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极低,相对其在抗感染领域发挥的治疗作用,在合理用药、做好医疗应对措施等的情况下,并无需过分担忧。”项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