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摩托车加装遮阳篷的行为屡见不鲜。一位女司机因加装遮阳篷遮挡视线,最终酿下大祸。那遮阳篷如同一个巨大的障碍物,严重影响了她对周边路况的观察。在行驶过程中,她未能及时察觉前方的危险,与另一车辆发生猛烈碰撞,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这起悲剧警示我们,随意加装遮阳篷等改装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交通安全无小事,任何对车辆的违规改装都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后果。
2023年8月,女子朱某骑着加装了遮阳篷的摩托车行驶在乡间小路上,由于遮阳篷遮挡,她的视线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在经过一处直行路段时,未能及时发现正在马路边缓慢行走的老人林某,将其撞倒。林某倒地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朱某懊悔不已。经鉴定,林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并发感染性休克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经交通事故认定,朱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朱某积极主动与被害人林某家属沟通,并取得其家属谅解。永泰县检察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对朱某提起公诉,2024年4月30日永泰县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点睛:
检察官提醒,私自对摩托车进行加装遮阳篷等非法改装是危险行为,这些加装的部件不仅会影响车辆的操控性能,还会遮挡驾驶者的视线,使驾驶人无法准确判断道路情况和周边的交通参与者,大大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王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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