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修缮保护明朝“判决书”: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举措》
在长乐,一份明朝的“判决书”正迎来精心的修缮保护。这份明朝“判决书”犹如一位来自遥远过去的历史见证者,它承载着当时的法律制度、社会风貌以及文化特色等诸多珍贵信息。当地相关部门积极投入到修缮保护工作中,运用专业的技术和细致的态度,对纸张的修复、字迹的保护等方面都采取了科学的方法。这一举措不仅是对这一古老文书的挽救,更是在延续历史记忆,让人们能够透过这份“判决书”,窥探明朝的司法体系和社会一角,为研究明朝的历史、文化、社会等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物依据。
工作人员修缮明代讼案判词石刻并描红。
近日,长乐区漳港街道投入3万多元,对之前发现的433年前的讼案判词石刻进行修缮保护并加装安防设备,重现文化遗产光彩。
该石刻位于长乐漳港岱屿山西南侧,岩石长3米、宽2米,地面以上高1.2米,形似官印。岩石两面镌刻明万历十九年(1591)三月长乐县知事彭皙与对本地官港诉讼案件的判词,共253字。
目前长乐区发现的讼案判词石碑刻共有8处,该石刻是其中保存年代最早的,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也是研究当地历史文化的宝贵资料。
漳港街道历史遗迹和文化遗存丰富,包括蝴蝶“地宫”显应宫、龙角峰摩崖石刻群、文京寺旁的“鼇岭”石碑、屏洋村黄公建“时思”石刻等。下一步,漳港街道将摸清辖区石刻文物资源家底,让石刻文物“活起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柯抒琳 林颖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