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湍急的江水中,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展现出了无比英勇的一面。当陌生老人不慎落入江水,生命危在旦夕之时,他毫不犹豫地跃入江中。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和娴熟的游泳技巧,他与江水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成功将老人救起。他的这一义举,不仅挽救了老人的生命,也让周围的人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与善良。因其见义勇为的行为,社区矫正对象获得了减刑的奖励。他用实际行动证明,任何人都有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也为社会传递了积极的正能量。
面对湍急的闽江水,他毫不犹豫纵身一跃,奋力救起陌生人……社区矫正对象阿明(化名)在社区矫正期间见义勇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阿明被减去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考验期缩减为2年3个月。
据介绍,去年8月12日中午,退休老人黄先生在闽江公园北园闽水园河段游泳,因右脚突然抽筋,在水中挣扎呼救。当时,阿明听到呼救声,第一时间寻来救生圈,用尽全身力气抛向黄先生。随后,他毫不犹豫地跳入江水中,向黄先生游去。
闽江水暗流汹涌,阿明奋力划水,在湍急的水流中,紧紧拉住黄先生,成功将他救上岸。确认黄先生无恙后,阿明默默转身,悄然离去。
经联系寻访,获救的黄先生终于找到阿明。
当黄先生将印着“奋不顾身见义勇为,深水救助古稀老人”的锦旗送到阿明手中时,阿明的手微微颤抖,眼中泪光闪烁。“江水又急又浑,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必须救人!谁遇到这种事,都不会袖手旁观。”阿明回忆道。
2023年5月,阿明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同时面临50万元罚金。当时,他意志消沉,自责与悔恨如影随形,未来似乎一片渺茫。入矫后,他的状态从最初的迷茫与低落,逐渐变得端正而坚定,服从监管,配合矫正,认真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以实际表现告别过去。
去年10月,经严格的相关认定程序,阿明被台江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授予“台江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光荣称号。得知阿明救人,鼓楼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认为,他舍己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关于重大立功的减刑规定。经社区矫正奖惩小组研究、决定并公示,福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对阿明提出减刑建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了检察建议。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阿明减刑案件依法开庭审理并宣判:阿明被裁定减去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考验期缩减为2年3个月。
“即使在被刑事处罚的罪犯身上,我们也能找到人性的光辉。该案例有助于改善公众对社区矫正群体的标签化认知——法律惩戒与人性救赎从不对立。一次义举获得减刑的标杆意义,远超事件本身。”福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据统计,自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福州市“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突出表现,或者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等突出事迹”的社区矫正对象累计达32人。(记者 叶智勤 实习生 黄重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