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平潭两地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详情如下↓↓
厦门通报5起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海沧生态环境局原三级调研员王朝阳乱作为、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王朝阳在分管大气和土壤专项整治、环境安全、环境监测等工作期间,超越权限对相关企业违规启动执法检测、擅自责令停止生产等,使得相关企业因频繁迎检、多次停产,正常生产经营受到破坏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王朝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处原副处长焦建敏不正确履职、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焦建敏在主持鼓浪屿综合执法工作期间,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巡查,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商户违规经营行为,导致辖区旅游市场监管缺失。期间,辖区内相关投诉件处置率较低,违规经营行为未受到有效整治,对旅游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焦建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思明区中华街道党工委委员、四级调研员纪云锋,区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洪轻驹不正确履职、抓落实不力问题。2023年6月至8月,纪云锋、洪轻驹分别在履行区渣土办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职责期间,发现辖区内某地块违规受纳建筑垃圾且上级已明确要求加强整治后,仅在区渣土办成员单位会议中强调各单位职责分工,未认真组织部署开展整治工作,且明知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多在夜间至凌晨进行,仍未组织开展针对性夜间巡查,导致该地块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造成不良影响。纪云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轻驹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同安区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副主任彭天雨不作为慢作为,解决企业诉求不力问题。2019年至2024年,彭天雨在负责某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支付期间,面对企业负责人多次上门对接,均以机构改革等为由拒不办理,也未向上请示报告。2022年9月,彭天雨在相关会议明确由其本人牵头开展费用结算支付后,仍然不主动履职、消极慢作为,导致企业采购款被长期拖欠,直至2024年3月才完成费用结算,造成不良影响。彭天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翔安区马巷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事务科科长许琛琛在危房整治改造材料审核把关中搞形式、走过场问题。2021年至2022年,许琛琛在担任马巷街道建设办村建业务负责人期间,在负责该街道危房整治改造业务中,没有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管理责任,未按要求开展实地核查,仅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就予以签字,导致多起不符合条件的危房整治改造最终通过申请,部分人员还借机以危房整治改造之名进行违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许琛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潭通报3起
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蔡江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2015年至2019年,蔡江峰在担任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靠企吃企”,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蔡江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原工勤人员蒋存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问题。2022年12月至2024年8月,蒋存东借用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担任项目具体责任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项目上提供帮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害群众利益。2025年1月,蒋存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镇建民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刘坤云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刘坤云在担任金井镇建民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伙同他人,采取在征地补偿款发放花名册中虚增补偿对象的手段,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并占为己有,侵害群众利益。2024年12月,刘坤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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