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收取现金并转交,就能轻松获得“跑腿费”?近期,闽侯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
男子小张通过网络结识了“上线”,对方要求小张前往指定地点,从指定人手中收取现金,然后转移到另一个地点,每次操作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好处费”。尽管小张意识到这些资金可能来路不正,但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仍前往指定地点收取现金并转交“上线”。
尽管小张试图隐匿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仍通过综合侦查手段将其抓获。小张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检察官提醒,当前犯罪分子常以高额跑腿费为诱饵招募“现金取手”帮助转移犯罪所得。市民切勿相信“轻松取现、日结高酬”的兼职信息。如发现有人招募“现金取手”或进行可疑的资金交易活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若已不慎参与,应立即停止并主动投案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记者 杨玉娟 通讯员 卢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