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牯牛山纵火烧山事件:12人被罚并限期恢复植被》
近日,官方通报了一起游客在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严重事件。大牯牛山本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游客的不当行为对其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最终12人受到处罚,这一处罚彰显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同时,要求他们限期恢复植被,这不仅是对破坏行为的一种补救,更是一种警示。此事件也给广大民众敲响了警钟,无论身处何地,都应增强环保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莫因一时疏忽或不当行为对自然环境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21日,东川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民反映的“大牯牛山游客野外生火”情况,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成立由林草、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近日,游客凌晨攀登大牯牛山观看日出,因夜间天气寒冷,有游客点燃草地上独立丛生未连成片的低矮灌丛生火取暖。现场核实受损植物总面积约165平方米。经林业专家现场确认,受损植物为金花小檗、粉紫杜鹃,属一般野生植物。
已初步查明涉事游客石某某、李某等12人,其行为对大牯牛山植被造成破坏,带来森林火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
东川区已在大牯牛山加强管理服务,对登山游客进行法律宣传,林草、公安等部门加大巡山检查力度,严控火源火种,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大牯牛山海拔超过4000米,夜间温度低于零度,生态环境脆弱,虽具备一定景观价值,但未经开发,严重缺乏配套服务设施。近期一些游客、市民和大学生自发登山观看日出,提醒大家要做好防寒保暖,注意自身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违规野外用火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广大网民和媒体对大牯牛山的关心关注,也欢迎大家继续监督,我们将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监管、改进工作,共同维护好大牯牛山的生态环境和自然风光。
(总台记者 张如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