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庄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一事件,凸显出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性与严肃性。庄宏本应是维护党纪国法的重要力量,却自身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沼。这一情况警示着,无论身处何种重要岗位,都不能逃脱纪律与法律的约束。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也在不断自我净化,坚决杜绝“灯下黑”现象。这一审查调查行动体现了纪检监察部门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决心,以确保纪检监察队伍的廉洁性、公正性,保障反腐倡廉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持续深入推进。
政和县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庄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庄宏简历
庄宏,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福建惠安人(福建南平出生),大学学历,1992年2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1月至2013年5月,任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2013年5月至2016年7月,任南平市延平区监察局副局长;
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任南平市延平区纪委副书记;
2017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南平市延平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政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
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任政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任政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四级高级监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