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是关乎众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此次调整适应经济发展与社会变化需求。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的改变,直接影响职工个人和企业的缴费额度。对于职工而言,缴费基数的调整会使养老金的积累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未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对于企业来说,需要依据新的缴费基数合理安排人力成本支出。这一调整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福建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保障职工养老权益,推动社会公平与稳定发展。
12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
关于调整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通知明确——
2024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执行、下限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60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和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2024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下限按4433元/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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