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碳达峰行动,福建省开展了碳达峰试点的评选工作,现将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予以公示。这些试点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工业、能源、建筑等。入选的试点单位或区域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基础和代表性。它们将在碳达峰进程中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的低碳发展模式、技术应用和管理机制。这一举措有助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地区和企业参与到碳达峰工作中来,为福建省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实践范例,对推动全省的绿色转型发展有着深远意义。
7月2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了福建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来看详情——
拟确定碳达峰试点城市5个,试点园区4个,试点公共机构7个。
福建省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
碳达峰试点城市:安溪县、顺昌县、将乐县、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平潭综合实验区
碳达峰试点园区:晋江经济开发区、邵武经济开发区(金塘产业园)、上杭工业园区、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
碳达峰试点公共机构:福建省理工大学、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市海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厦门市公安局、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漳州市漳浦县医院、三明市沙县区机关事务中心
公示原文如下↓
福建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部署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碳达峰行动,因地制宜开展碳达峰路径探索,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首批碳达峰试点申报工作。经各地推荐、专家及部门评审等程序,拟确定碳达峰试点城市5个、试点园区4个、试点公共机构7个。
现将试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我办(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反映。异议理由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详实可靠的佐证材料。请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联系方式:0591-87063173,0591-87063218(传真)
福建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