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某干部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这一处理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该干部在任职期间,背离党的宗旨,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可能存在诸如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贪污腐败、违反廉洁自律要求等严重问题。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更侵害了群众利益、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与人民的期待。对其的“双开”处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体现,向社会表明了漳州坚决打击腐败、净化公职队伍、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坚定决心,也为其他公职人员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日前,漳州市云霄县纪委监委对云霄县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伟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周伟斌(资料图)
经查,周伟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底线严重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甘于被围猎,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周伟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伟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