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油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践踏。他身为国有企业的重要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积极履行推动企业发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重要职责。然而,他却背离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在其位不谋其政,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项目招投标等多方面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企业的政治生态和正常运营秩序,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企业形象,最终被开除党籍是必然结果,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供应商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提拔调整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搞钱色交易;毫无纪法底线,肆无忌惮“靠石油吃石油”,长期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境内办事、境外收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