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杰,曾经身为虎门的公职人员,本应秉持公义、遵守法律,成为社会正面的维护者。然而,他却背离了自己的身份与应有的道德、法律底线,涉足贩毒运毒这一罪恶的深渊。毒品是危害社会的毒瘤,他的行为不仅破坏无数家庭,还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对于这样严重触犯刑法的行为,绝不姑息。黄某杰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并执行,这一结果彰显了法治社会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警示着所有人,无论身份如何,一旦违法犯罪,必将受到严惩。
广东虎门一公职人员,因贩毒运毒被判死刑!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布告》,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黄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已于2024年7月12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布告》显示,黄某杰1982年12月16日出生,捕前系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门分局科员。黄某杰伙同他人第1次贩冰毒1100g;第2次贩冰毒2500克;公安机关抓捕他的时候,随身还有500余克;经过同伙指认,还有2000余克的冰毒。
罪犯黄某杰伙同他人进行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布告》显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罪犯黄某杰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罪犯黄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024年7月12日将罪犯黄某杰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