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崔洪刚、鞠晓阳、刘学忠提起公诉,这一举措彰显了法治的公正与威严。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依据详实的证据、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作出起诉决定。这表明在法治社会的框架下,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追究,无论涉及何人。这些起诉行动也体现了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多方面的决心,让公众看到法治体系积极发挥作用,以法治之力净化社会环境,保障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确保公权力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崔洪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崔洪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威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1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崔洪刚利用担任淄博市副市长,淄博市委常委,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济宁市委副书记,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泰安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本人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鞠晓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湖南省邵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鞠晓阳(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鞠晓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鞠晓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学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学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学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学忠利用担任福建中旅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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