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6个县(市、区)被确认为省级示范区,这是福建发展进程中的一大盛事。这16个县(市、区)犹如16颗璀璨的明珠,在各自的区域内闪耀着独特的光芒。它们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多方面具备突出的示范潜力。这一确认将为这些区域带来更多的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和发展机遇。它们会成为改革创新的先行地,在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推动城乡融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也将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为福建的全面进步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日前,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确认16个县(市、区)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知全文如下——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认福州市仓山区等16个县(市、区)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通知
闽卫疾控函〔2024〕38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和省级专家组2023年开展的实地验收评估结果,经省卫健委研究,确认福州市仓山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南安市、惠安县、德化县,建瓯市、武夷山市,连城县,宁德市蕉城区、柘荣县、屏南县等11个县(市、区)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重新确认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莆田市涵江区,龙岩市新罗区,寿宁县等5个县(市、区)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医防结合,继续健全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探索富有地方特色和借鉴推广意义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巩固和创新示范区建设成果,发挥示范区以点带面的引领作用,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整体水平提升。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