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的这名干部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令人痛心与警醒。曾经身负公职,本应秉持公正廉洁、为民服务的信念。然而,他却背离了自己的职责操守,可能涉及贪污腐败、滥用职权或者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最终法律的公正裁决让他被判刑,这一结果彰显了法治社会的威严。他的落马也给其他干部敲响了警钟,提醒着每一位公职人员要时刻坚守底线,廉洁奉公,不被利益诱惑,因为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同时也表明宁德在反腐倡廉方面保持着坚决的态度。
近日,由福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子清(案发前先后任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宣判。
福安市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一审以被告人陈子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陈子清简历
陈子清(资料图)
陈子清,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福建福安人,在职本科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6月至1996年3月,历任福安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科员;
1996年8月至2003年1月,任松罗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2003年1月至2006年5月,任松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6年5月至2010年9月,任福安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正科级);
2010年9月至2015年1月,任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副处级职级);
2016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福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处级职级);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福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处级职级);
2019年6月至2021年3月,任福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福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
2021年6月起,任福安市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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