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提出的20项支持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强大动力。这些措施涵盖多方面,在资金扶持上,有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充足的发展资金,缓解融资难题。于税收优惠方面,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增强其竞争力。在产业扶持上,助力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布局和传统产业升级。从营商环境优化来看,能够让民营企业办事更便捷,增强发展信心。这20项措施是福建省对民营经济的重视体现,将全面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与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拓展空间、融资渠道、营商环境五个方面,细化优化20项财政政策措施,持续支持民营经济最大限度释放活力潜力,推动福建省民营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机制改革,提升科技投入效能。保障高水平科研平台经费,推动企业参加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支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
优化产业升级方面,持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政策,加快设立生物医药专项资金,用好“电动福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技改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用好工业增产增效、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等奖补政策,加快打造百亿元龙头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持续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惠企资金支出进度。
促进空间拓展方面,加大汽车消费等重点领域补助力度,鼓励发展平台经济、直播经济等消费新模式。积极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扩大“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政策覆盖面,推广商贸贷、外贸贷和台企“快服贷”,支持外贸企业参与“福品销全球”出境参展开拓国际市场。
缓解融资难题方面,在首期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贷款基础上,继续设立两期共200亿元规模专项贷款进行连续投放。充分发挥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作用,利用“金服云”等平台对接优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快服贷”系列产品,持续为各类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贷款。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吸纳就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大力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持续推进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注册会计师注册等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记者 欧阳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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