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进行了一批人事任免工作。这一举措犹如在泉州发展的棋局上落下关键棋子。这些任免涵盖了不同部门和岗位,涉及众多领域,从行政管理到民生服务相关部门等。新任命的人员将带着新的使命与责任走马上任,他们是经过综合考量选拔而出的。这有助于优化泉州的治理结构,提升行政效率,为泉州的各项事业注入新的活力。无论是推动当地经济进一步转型升级,还是在社会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这批人事任免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也让市民对泉州的未来发展充满期待。
8月29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事项,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一、任命李瑞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任命林明容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任命林德育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四、任命郑敏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五、任命许良才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六、任命张黛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许新明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王桂春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九、任命林良楷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任命赖世耀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一、任命黄原原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二、免去韩天明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三、免去欧阳波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四、免去郭金旺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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