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被开除党籍,这一事件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杜梓的行为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他的所作所为可能涉及到权力滥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行为破坏了政治生态,干扰了正常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对他的处理表明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乱纪的官员都必将受到应有的惩处,以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障人民利益。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金;腐化堕落,不注重家风建设,造成恶劣影响;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煤炭资源配置、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杜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杜梓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总台央视记者 宋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