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泰发布了一批重要的人事任免。这些任免涉及多个领域和岗位,彰显了永泰在人事安排上的精心考量与积极作为。新任命的人员将肩负起各自的职责,为永泰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他们将以专业的素养和饱满的热情,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拼搏,推动永泰在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与进步。这一系列的人事任免,无疑是永泰迈向更高发展阶段的重要举措,也让人们对永泰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27日,永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一起来看看↓↓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54号
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
根据永泰县公安局《关于永泰县十八届人大代表魏赤玉相关情况的报告》(樟公综[2025]23号)及《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樟检刑补诉[2024]59号)、不起诉理由说明书,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魏赤玉不起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恢复魏赤玉的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职务。
现予公告
永泰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27日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55号
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
任命余秋萍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林建锋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黄美榕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池奇波同志的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清同志的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永泰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27日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56号
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通过:
任命张自生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溧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王玉奇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永泰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