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校院所迎来利好消息,可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这一举措为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支持。高校院所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和创新成果,通过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能够更好地推动这些成果走向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这不仅有助于提升高校院所的科研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也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为福建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注入新的活力,让更多的科研成果在福建这片土地上结出丰硕的果实。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福建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业绩优秀和高校院所在闽转化科技成果奖励补助实施细则》,福建省开展2025年度高校院所在闽转化科技成果奖励补助申报工作。
申报对象为在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中央在闽高校院所,计划单列市所属高校院所除外)。其中,科研院所主要指的是公益类科研院所和省创新实验室,其他经费来源为非财政资助的科研机构不属于申报范畴。奖励补助标准为高校院所在闽转化科技成果,年实际技术交易总额达到500万元的给予1%奖励,超过部分给予0.5%奖励,每家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申报单位可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进入“后续管理”,选择“高校院所在闽转化成果”,填报《福建省高校院所在闽转化科技成果奖励补助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线提交至推荐单位。(记者 欧阳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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