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 亿元!这一庞大的数字彰显了福建对相关领域的大力支持。福建下达的这笔补助资金,如同一场及时雨,将为诸多项目注入活力。它或许会推动当地产业的升级与转型,让一些企业在困境中找到突破的契机;也可能为民生工程添砖加瓦,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百姓的生活品质。这笔资金的到位,意味着福建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激发更多的创新与活力,为福建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下达2025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15.05亿元。
其中:13.85亿元用于第一、二、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补助(重点支持第二批),由县级采取项目申报的方式,按项目的促进村财增收、联农带农、撬动社会资本、发挥社会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因素分配资金,给予每个创建对象400-1200万元(含上轮试点示范资金)补助资金;1.2亿元用于第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对象补助,每个创建对象300万元。
资金分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