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将于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条例的出台具有重要意义,它为福建省的反走私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将进一步加强对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福建省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机制,能够形成强大的反走私合力。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公众的反走私意识,让大家共同参与到反走私行动中来。相信在《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的引领下,福建省的反走私工作将迈上新台阶,为福建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福州新闻网6月20日讯(记者 朱丽萍)20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5月27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机制、预防和查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总则、预防、查处、法律责任和附则,总体既注重体现福建特色,又着力增强可操作性。
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反走私工作合力
反走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形成合力。为此,《条例》从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
健全综合治理机制。立足福建实际,《条例》从法规层面明确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原则,构建职责法定、层级分明、相互承接、到岗到人的责任体系。
细化职能部门责任。反走私工作涉及党政军地各部门,《条例》采取了具体列举的方式,对海关、海警、公安、市场监督等34个部门的反走私职责作了具体规定。
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反走私工作覆盖面广,是一项涉及基层综合治理的全局性工程,《条例》就加强宣传教育、执法监督、举报奖励等作出规定,全面提升群众参与度。
细化预防措施,扎牢反走私防范篱笆
预防是反走私的首要基础工作,也是反走私工作的重要内容。
加强部门预防。《条例》明确反走私综合治理机构和职能部门有关预警监测、基础建设、应急处理等职能,同时将反走私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智慧预防。智慧管控是当前时代特征和前进方向。《条例》明确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就推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作出规定,着力提升反走私智慧化管控能力和水平。
加强行业预防。《条例》就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以及从事经营进口货物、物品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明确,着力提高企业和个人自律管理能力。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购运储销”各环节,就部门联勤联动、涉案物品处置、重点对象查处等方面作出规定。
强化部门联勤联动。《条例》明确反走私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反走私协作联动,推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建立管辖争议处理机制,有力促进反走私执法各环节的有序衔接。
强化涉海物品处置。《条例》明确大宗、危险、贵重以及其他需要专门条件进行保管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规定,着力解决反走私工作中查扣的涉案财物处置难、保管难问题。
强化重点对象打击。《条例》进一步明确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厘清各有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执法权限,加强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填补现行法律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