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积极开展城市养犬管理行政执法培训。此次培训旨在提升执法人员在养犬管理方面的专业素养与执法能力。培训内容丰富,涵盖养犬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度解读,明确执法依据与标准;同时包括对养犬管理实际执法流程的细致讲解,如如何规范查处违规养犬行为等。通过案例分析,让执法人员直观了解常见问题与应对策略。这一培训有助于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养犬管理执法体系,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与环境卫生,推动城市文明养犬氛围的形成。
福州新闻网2月2日讯 (记者 李琪 通讯员 郑巧玲 文/图)近日,《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城市养犬管理方面)》正式公布。2月2日,为加强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开展城市养犬管理行政执法,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养犬管理行政执法培训,委机关业务处室、市城管支队、六城区城管部门共计70余人参加。
据了解,培训分3个板块进行,围绕《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对法规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结合执法实际,对《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城市养犬管理方面)》的制定背景、各处罚事项的违法情节及其相适配的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进行讲解。最后,针对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随堂闭卷考试,现场检验培训效果。
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执法人员对养犬管理法规及相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了解,为加强福州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奠定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