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福建积极采取措施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工作。这一举措旨在提升房地产估价行业的规范性与专业性。在备案过程中,明确规定了机构需满足的一系列条件,包括具备相应数量和资质的专业估价人员、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等。严格的备案要求有助于筛除不符合标准的机构,保障房地产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这不仅对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意义重大,也为相关交易提供了可靠的价值参考依据,让消费者、投资者以及其他市场主体能在更有序、透明的环境下参与房地产相关事务。
福建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实行网上申请,备案证书有效期为3年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省住建厅依据相关法规并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福建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
根据该规定,本省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省外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备案(除注册地在福州、厦门外),由省住建厅负责办理;注册地在福州、厦门的省外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由福州、厦门的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本省二级、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和本省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由所在设区市的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实行网上申请。企业根据备案机关门户网站公布的“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备案机关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备案,核发房地产估价机构(或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应当核定为三级,有效期暂定1年。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与其所属房地产估价机构持有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一致。(记者 李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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