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5县(区)入选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是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高度肯定。这5县(区)在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绿色发展等多方面表现卓越。它们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守护青山绿水。在发展过程中,秉持绿色理念,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从茂密的森林到清澈的河流,从清新的空气到可持续的产业,处处彰显着生态文明的魅力。这不仅提升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更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激励更多地方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事业。
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27日发布关于命名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
命名北京市朝阳区等104个地区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其中福建这些地区上榜——
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
(福建部分)
福州市晋安区
漳州市华安县
南平市建阳区
南平市延平区
宁德市屏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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