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出积极增长的态势,同比增长达5.4%。这一增长反映出福建在经济发展、就业环境改善、民生保障等多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随着福建地区各类产业的不断发展,无论是新兴的科技产业,还是传统的优势产业,都在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财富来源。在就业稳定、薪资水平逐步提升以及政府积极的惠民政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稳步增加,这不仅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为福建的消费市场注入了活力,进一步推动地区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住户抽样调查,2023年上半年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09元,同比名义增长5.4%,比一季度加快1.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加快1.6个百分点。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24元,同比名义增长4.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83元,同比名义增长6.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
从收入来源看,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5.7%、6.6%、3.4%、4.2%。(记者 林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