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做出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这一举措意义深远。这一决定打破了长期以来户籍因素对就业人员参保的束缚,使众多在异地就业的人员能够平等地享有参保权益。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更加自由地流动,人们可以不受户籍限制到不同地区寻求工作机会并顺利参保,保障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另一方面,这对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包容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让更多人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体现出社会治理朝着更加人性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