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在就业工作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逾52万人,这一成果提前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这背后彰显出福建省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的强大推动作用。当地通过拓展新兴产业吸纳就业,鼓励小微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同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并且积极举办各类招聘会搭建就业供需平台。这不仅为当地居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保障了民生,也为福建省的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记者1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福建省聚焦吸纳就业、稳定就业、提升就业,实施了包括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加大补贴力度等一系列财政政策,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稳就业资金16.83亿元,推动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2.2万人,提前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支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持续降低企业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其中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低至1%,工伤保险费率按各地结余情况降低20%或50%,进一步减少企业用工成本。同时,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30%~60%比例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费。对稳定就业、新增就业、引进就业等进行奖补,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吸纳就业。
支持高校毕业生和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在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补贴政策基础上,新出台岗位补贴、创业导师补贴、返校求职补贴等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包括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个月岗位补贴;对7月、8月返校参加招聘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返校求职补贴。深化中西部劳务协作,下达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1.04亿元。
支持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推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参加重点项目职业技能培训,对承接培训的主体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培训补贴,并对培训后实现就业的额外给予补贴。推进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对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补助。(记者 欧阳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