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忠伟案开庭,涉案金额高达6470万余元,这一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如此巨大的涉案金额,反映出可能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这一案件的开庭彰显了法治社会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审理,将逐步揭开背后的真相,让公众看到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无论职位高低,一旦触犯法律红线,都必然要接受法律的审判。这也警示着广大公职人员要廉洁奉公,坚守底线,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2024年3月2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付忠伟受贿一案。
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付忠伟先后利用担任辽宁省审计厅副厅长、厅长、辽宁省财政厅厅长、盘锦市委书记、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7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付忠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付忠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付忠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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