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泰发布了一批重要人事任免消息。其中,罗清武被任命为永泰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这一任命彰显了对罗清武能力与经验的认可。他将肩负起维护永泰县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职责。在其新的岗位上,相信他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卓越的领导能力,带领公安队伍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为永泰县的稳定与发展贡献力量。他将与各部门携手合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永泰县的居民生活更加安心。
8月5日,永泰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一起来看看↓↓↓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60号
经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罗清武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永泰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陈祥富同志的永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永泰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61号
经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郑琳桂同志为永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永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九条的规定,经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守江同志为永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付晓海同志的永泰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永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八届〕第63号
因工作需要、到龄退休,经永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光荣同志为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宜贤同志的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少智同志的永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