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跨省调运关乎疫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流程。近日,闽清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一家违规农场作出处罚,为畜禽经营者敲响警钟。
7月上旬,闽清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动物检疫合格证出证平台线上巡查发现,东桥镇某农场此前跨省运输肉鸭,疑似未走福建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
随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动物卫生中心展开核查。经查实,该农场于2025年5月从外省调运一批肉鸭,虽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且办理了到达确认手续,但运输过程中没有从省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
8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对该农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该农场的核心违法点是“跨省运输动物未经过指定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跨省道路运输动物,需经目的地省级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指定通道旨在方便监管部门查验检疫、防范疫病传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对运输人处5000元至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畜禽调运记以下3点:跨省调运畜禽前,务必确认本省指定通道位置,规划合规运输路线,不图方便“绕路”;运输时随身携带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到达后及时办理到达确认;若不熟悉调运流程,提前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局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避免因“不懂规”违法。(记者 林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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